【民生会议-市场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整治网餐乱象护航订餐安全

浏览次数: 作者: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孙略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3-25 10:28 字号:

3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聚焦“幽灵外卖”、无堂食外卖等经营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平台与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网络订餐饮食安全。

严把平台准入关,杜绝“幽灵外卖”。针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告诫书明确要求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守好准入关口。平台须对入网经营者实行实质性审查与实地核查,核验证照真实性,确保“一址一证、一证一店”,严禁无证、套证、挂靠、假址假店及“幽灵外卖”入驻。平台需落实动态核验机制,至少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商户信息,确保网店名称与实体店招牌一致,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相符。同时,平台须督促商户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证照、实体门店照片等信息,无堂食商户必须标注“无堂食”标识。

此外,平台应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制度,配备专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技术监测、线上巡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测。一旦发现商户资质失效、违规经营等行为,立即采取警示、下架、清退等措施,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商户须亮证合规经营,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对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告诫书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具备真实实体门店,持有效证照,做到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严禁伪造、变造、出租相关证照,严禁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或私设加工点。

信息公示方面,入网商户须在平台醒目位置,完整公示证照、门店照片、实际地址及菜品原料等信息,杜绝虚假宣传;无堂食商户须按要求进行标注。食品安全管控方面,商户要严把原料采购关,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加工过程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配送环节安全方面,入网商户须全面使用“食安封签”,做到“一餐一封签”,确保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同时,鼓励商户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并主动设置“小份菜”“半份菜”选项,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减少浪费。

明确法律责任,欢迎社会监督。告诫书明确,对于未履行主体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与入网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并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自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相关主体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与抽检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