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淮北市信访局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市信访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四)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五)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七)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八)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和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监管和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