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信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17:11 字号:

淮北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信访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邮编:235000,电话:0561-31986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淮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淮北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淮北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淮政务组〔2021〕1号)的要求,切实落实市信访局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找准“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结合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1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2条,建议提案办理12条,机构领导23条,机构设置3条,财政资金9条,应急管理10条,精准脱贫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5条,招标采购6条,新闻发布8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5,主动回应11条,监督保障14条。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大力加强信访业务办理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公众对信访工作的认知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按要求及时办结。无行政诉讼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执行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审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信息归整和分类,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完善专题专栏专区建设,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我局在过去一年里积极融合“淮北信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访有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并向社会公开。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效率慢、方式少,内容单一缺乏深度。下一步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文件解读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淮北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