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
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信访局:
为在“创先争优 能力建设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联系实际,总结经验,解剖经典,推动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信访系统“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同志每人确定1个县(区)为工作联系点。
二、联系领导不定期深入到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围绕“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重点督查“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推动信访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查找差距,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征求基层对市信访局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把联系点建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
附: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2011年1月6日
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
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姓 名 |
职 务 |
联 系 点 |
陈朝祥 |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
濉溪县 |
许秀霞 |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
杜集区 |
戚德新 |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 |
相山区 |
陈彤 |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
烈山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