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1-05-23 00:00 字号:

关于建立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

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信访局:

  为在“创先争优 能力建设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联系实际,总结经验,解剖经典,推动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信访系统“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同志每人确定1个县(区)为工作联系点。

  二、联系领导不定期深入到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围绕“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重点督查“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推动信访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查找差距,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征求基层对市信访局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把联系点建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

  附: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2011年1月6日

市信访局“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

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姓 名

职 务

  联 系 点

陈朝祥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濉溪县

许秀霞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杜集区

戚德新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

相山区

陈彤

市“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烈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