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残联、信访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残疾人信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1.明确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残疾人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密切与广大残疾人联系,听取残疾人呼声,了解残疾人疾苦的重要渠道;是残疾人组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美好安徽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2.把握残疾人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和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残疾人的民生问题和利益诉求有了新的变化,残疾人信访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动向和新特点,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任务也更加艰巨。
3.认清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残疾人信访工作,是衡量一个单位、一个地区残疾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晴雨表”。各级残联和信访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积极谋划,敢于创新,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作为社会关系“润滑剂”、社会矛盾“调节器”的作用,努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准确把握残疾人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4.树立残疾人利益无小事理念。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在处理残疾人信访工作时,要带着强烈的责任和深厚的感情,将重点放在“事要解决”和“案结事了”上,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和思想教育等多种手段,通过法律救助、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5.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根本宗旨。创造条件为残疾人信访反映问题提供便利,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积极推进网上信访,各级残联要与本级信访局的信访信息系统联通和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残疾人。探索建立残疾人诉求表达及信访代理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诉求。
6.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原则。积极宣传引导残疾人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逐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办理残疾人信访事项时,既要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又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框架内,以人为本、综合施策,尽最大可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7.构建科学高效的信访工作格局。坚持将残疾人信访工作融入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大局,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努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办实事。
三、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服务体系
8.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各级残联和信访局要将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重心下移,切实把残疾人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到反映问题较多、残疾人信访量较大、工作较为薄弱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残联要切实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优势和作用,引导他们帮助残疾人表达诉求、主张权利,做好对残疾人的法规政策解释、情绪疏导等工作。
9.建立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各级残联和信访局要建立健全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制度,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现场接访,为残疾人提供靠近、便捷、有效的服务;领导每月至少安排半天接待残疾人来访;每季度至少安排一天邀请从事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的法律顾问及各专门协会主席参与接访工作;在信访接待场所或网站公示接访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查询办法等。
10.建立残联系统机关干部参与接访制度。各相关业务部门每周指派一名同志参与信访接待。新招录或新交流调入残联机关的干部以及新提拔干部,原则上先到信访窗口接待上访群众,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11.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残疾人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责任主体落实难、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涉及政策层面的重大利益矛盾,实行残联领导“四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信访局领导给予协助。
12.建立信访风险防控机制。各级残联和信访局要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建立信访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有极端行为倾向、可能形成规模聚集的,以及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地方和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深入开展残疾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将重点从事后协调解决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认真解决残疾人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典型侵权案件以及各类矛盾纠纷。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尤其是对残疾人集体信访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早控制、早化解、早处理,并及时跟踪督导。
14.依法规范残疾人信访秩序。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四、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领导
1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残联和信访局要加强对残疾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将残疾人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深入一线为残疾人解决困难、化解矛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6.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各级残联和信访局要定期会商协调,听取信访情况汇报,交流工作动态和信访信息,研究残疾人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处理重大残疾人信访案件以及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问题。
17.提供必要保障条件。积极改善信访工作条件,努力使信访工作的各项保障与残疾人信访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工作制度,逐步实现残联与同级信访局的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
18.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残疾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取于担当。强化能力素质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培养使用,将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对残疾人有深厚感情、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同志调整充实到信访工作岗位,加大培养使用交流力度,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省残联 省信访局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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