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七十九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经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