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信访工作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提升基层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市信访联席会议同意,决定从2019年7月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国务院和安徽省《信访条例》为遵循,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基础工作,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网络建设、阵地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业务建设,突出重心下移、源头治理和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信访基础业务工作水平,为实现信访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补齐信访工作短板,全面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通过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建设,实现“六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排查矛盾、落实措施;第一时间报送信息、反馈情况;第一时间搭建平台、畅通渠道;第一时间明确责任、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包案负责、息诉罢访;第一时间教育疏导、加强稳控。通过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做到“事要解决、怨要疏解、人稳当地”,切实减少赴省、进京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全面规范信访基础业务。通过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纠正信访业务开展中的认识误区、问题短板,实现“信访信息登记录入及时、全面、准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依法、规范、高效”的目标,做到信访基础业务受理办理零超期、环节细节零差错、问题案件零增长,推动全市信访基础业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建设
1.构建镇(街道)、村(社区)、市县(区)直单位信访工作网络
(1)完善和成立群众信访工作机构
镇(街道):完善群众信访工作中心,负责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村(社区):完善群众信访工作站,负责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市、县(区)直单位:成立群众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2)建立信访信息员队伍
镇(街道):镇(街道)群众信访工作中心明确1名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本镇(街道)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上报工作。
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明确1名村“两委”干部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村(社区)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上报工作。村民小组设置1名信访信息员。
镇直单位:每个镇直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上报工作。
市、县(区)直单位:市、县(区)直单位信访办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上报工作。含二级机构的市、县(区)直单位,每个二级机构设置1名信访信息员。
2.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阵地建设
(1)镇(街道)信访接待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设置单独的领导接访室和资料室;市、县(区)直单位信访办公用房不少于1间。
(2)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信访接待场所配备空调、电话、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椅以及日常所需的办公用品;信访工作人员人手一台电脑;信访接待场所张贴《信访条例》、《来访须知》、工作流程图及领导接访时间安排表等,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3)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要充分保障信访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3.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1)镇(街道):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道)党委书记任组长,镇(街道)长(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镇(街道)信访工作中心设主任1名以及相应的信访工作人员。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镇(街道),信访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人口在3至5万人的镇(街道),信访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街道),信访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以党委、政府文件为准)。
(2)村(社区):村(社区)书记负总责,明确1名副支书或村“两委”干部具体负责。
(3)市、县(区)直单位: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市、县(区)直单位信访办设主任1名,信访工作人员1-3名,市直重点单位适当增加信访工作人员。含二级机构的县(区)直单位,在每个二级机构设置信访工作人员1名。
(4)镇(街道)直单位:站(所)长负总责,明确1名副站(所)长具体负责,配备1名信访工作人员。
(5)市、县(区)信访局、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和考察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提升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
(6)各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对信访干部给予照顾和关心,提高工作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按照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足额落实信访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岗位津贴。
4.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制度建设
(1)强化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各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按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要求,做到开门接访、随时接访、定期不定期下访约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特别是各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从而及时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2)加强基层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各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县(区)直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例会,主要分析研判本单位信访形势,排查消除信访隐患,做到发现的早、化解的了、处理的好、稳控的住,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及部门,难事不出县(区),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专题例会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3)建立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各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凡涉及群众利益,关乎地方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办事,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不满意、不支持,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重大决策要缓办或停办。因评估制度不落实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4)建立健全信访听证(评议)制度。各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要建立健全信访听证(评议)制度,充分运用听证(评议)会议解决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召开信访事项听证(评议)会,要注意程序规范、提高质量,参加人员必须要有党员代表、老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还可邀请法律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提升听证(评议)的公信力和说服力。
(5)健全矛盾隐患排查信息报送机制。各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要建立健全信访隐患矛盾排查和信访信息报送机制,信访信息员要随时向村(社区)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报送信访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级信访信息员要及时收集、掌握并随时报送动态性、倾向性、苗头性信访信息,第一时间报送重大紧急类信访信息。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实行信访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着力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
主要从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复查复核、督查督办、归档等环节入手,采取数据比对、查看记录、调阅档案、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重点是以下两个方面:
1.在信访事项登记受理方面:①信访信息系统联通覆盖和应用情况,是否存在应联未联、联而不用问题。②信访信息录入情况,是否存在应录未录、未及时录入问题,是否准确判重,信访人、信访事项基本信息有无错登漏登问题。③信访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情况,信访事项内容分类、信访目的登记是否准确,信访概况录入是否完整规范。④信访事项受理是否及时、规范,是否书面受理告知,有无明确告知信访人有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各类告知书内容格式是否规范、送达是否及时,有无超期未受理或超期未出具受理告知书问题。⑤信访数据上传情况,是否存在延时上传、选择性上传问题,受理告知情况是否及时上传。
2.在信访事项办理督办方面:①信访部门转送、交办是否及时、规范,是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转送到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②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受理办理情况,有无将“诉类”事项纳入信访渠道或将“访类”事项作为涉法涉诉问题处理的情况,依法分类处理是否准确、规范。③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该公开听证未举行听证,有无超期未办理、超期未办结且未向群众告知的情况,办理情况是否及时送达信访人,送达是否规范,有无明确告知信访人复查复核权利,办理情况是否及时上传系统。④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结论意见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避重就轻、简单应付的情况,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准确,说理是否透彻,逻辑是否清晰,有无由信访部门代替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出具处理意见书情况。⑤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改正。
四、方法步骤
(一)实施全面自查、实地督查和网上巡查。7月份,各县(区)信访局及市、县(区)直各单位对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及信访基础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实地督查和网上巡查,重点自查、督查、巡查基层信访部门工作网络建设、阵地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等情况。
(二)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及基层信访基础专项督查。8月份,市信访局加强对全市办信、接访、网上投诉、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信访事项业务规范化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和指导。由市信访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网上网下两种方式进行基础业务专项督查。网上督查主要督查信访信息登记内容、受理办理文书内容和格式、信访数据上传等情况;网下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办理案卷、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专项督查结果视情通报。同时,充分发挥全市信访机构视频会议系统作用,对督查出的个案问题,即时进行点对点视频指导、纠偏,以提高督查督办的及时性、有效性。10月底市及县区信联办对各镇(街道)和市、县(区)直单位信访基础建设进行督查验收,同时将各单位信访基础建设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三)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全方位培训。自今年第三季度起市、县区信访局举办全市基层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业务培训班,对全市系统信访工作人员开展基础业务全员全方面培训,确保信访业务人员懂操作、会查询,重点突出会熟练使用信访系统规范办理信访事项。
(四)全面总结和巩固提升。12月份,根据全面巡查、各县区各单位自查结果,市信访局对突出问题专项巡查、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总结,通报相关情况,交流经验做法。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再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巩固提升,进一步推进信访基层基础及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信访基础建设,包括基层信访基础建设和基础业务建设,涵盖基层工作网络建设、阵地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基础业务从受理到办结归档的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基础业务规范化程度,决定着信访工作整体规范化程度。实践证明,凡是基层基础和基础业务工作扎实、规范的地方,解决问题的效果就好,群众就满意;反之,就会导致工作缺位、错位、越位问题,造成重信、重访、重复投诉。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打基础、抓业务、抓规范、上水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以这次开展信访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按照各项规定和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补齐短板,夯实基础,规范业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所辖镇(街道)、所属系统信访基础及基础业务工作的指导。县区信访部门要落实本县区信访基础及基础业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手抓自查、巡查、督查,一手抓规范,细化措施、强力推动,确保基层信访基础及基础业务建设取得实效。市信访局各科室要加强对所属业务范围内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的统筹指导。
(三)严格考评问效,压实工作责任。市信访局将把基层信访基础及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信访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对基层工作网络建设、阵地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不达标以及业务建设不规范的单位和内容,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两月一巡查,两月一通报,同时将巡查通报纳入今年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自查抽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把基层信访基础及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纳入督查工作重点,积极推动有权处理行政机关不断打牢基层信访基础和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