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信访局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正常规范的运行,保护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设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内容更新以及其他统计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二、需要在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重大统计信息由局领导审核同意。统计信息经信息员再次校核后方可发布。
三、网站信息员加强对网站系统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四、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五、网站发布、转载的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