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初心使命,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我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一、坚持法治引领,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向,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方法路径,建立健全目标一致、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加快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的指示要求,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偏差,解决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缠访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工作导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
1.依法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各级信访部门要将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区分开,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告知工作原则及法定程序,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2.规范导入司法程序机制。政法机关对本机关接收的,其他机关转送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要及时审查、甄别,按照《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细化审查流程和运行机制,使该受理的案件都能够规范有序地导入相应法律程序中。属于诉讼权利救济范围的事项纳入法律程序;属于信访权利救济范围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解疑释惑和教育引导,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照《信访条例》和相关规定办理。对于难以区分、诉访交织的情况,政法机关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尽量导入诉讼程序解决。
3.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下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司法诉讼全过程预防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政法机关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提供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4.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发挥制度优势,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进京赴省访后,属地党政领导要主动约见信访人,了解情况、宣传法治、疏导情绪,推动解决合理诉求。
5.推动律师参与机制。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服判息诉;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
三、聚焦重点信访问题,着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市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淮北市关于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的通告》,从7月份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法治信访建设。二是继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全力减存量。针对中央信联办交办我市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信访事项,加强协调调度、跟踪督办。三是充分发挥网上信访效用。持续推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引导群众进行网上投诉、参与满意度评价。加强跟踪督办,对群众“信、访、网、电”等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平台流转。四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接访制度。主动服务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四是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巩固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成果,注重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联合接访的作用;购置科大讯飞信访智能辅助配套设备,组织人员参加全省信息化综合平台深度应用培训;不断优化来访接待中心的服务环境、服务流程、服务效能,在服务好信访群众上下功夫。五是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全面推广信访听证、信访评议、信访代理等做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实行多调联动、访调对接,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四、依法规范程序,严格落实信访复查复核制度
以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严把复查复核案件入口关、办理质量关。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在案件受理、办理等过程中严格把关。一是严把案件审查受理入口关。对《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信访事项,该受理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按程序受理;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案件严格审查,按照规定不予、不再受理。二是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在案件办理中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招呼案,始终坚持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合规,案件实体合法、合规,自觉接受信访群众和办案单位的监督,极大维护了信访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不断探索实践,推进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国务院法制办《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以及省信访局工作要求,开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出台《淮北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办法(试行)》,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对市直单位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进行了汇编,狠抓分类处理清单执行运用,加强各级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信访工作机构与业务单位之间、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对接,坚持法定渠道优先,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确保群众投诉请求在法治框架内得到有效化解。今年以来,我局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作为推进法治信访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全面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依据《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研究调整了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具体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规范,健全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司法途径、行政法定途径、信访途径三个途径,依法分类引导处理信访事项。细化了甄别、引导、分流、接收、办理、反馈、归档等环节,使群众信访诉求依法分类有效衔接配合。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