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淮北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淮北市财政局(国资局)
(2019年1月9日)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淮北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18年,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决议要求,财政部门锐意改革创新,强化统筹协调,着力保障民生,加强债务管理,财政发展和改革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坚持依法征管、科学预测、精准调度,财政收入增速加快,全年任务大幅超额完成。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同步提升,财政收入总量在全省位次前移,同比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总收入中税收收入110亿元,占比85.3%,收入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紧盯国家和省政策取向,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9.3亿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助推发展持续发力。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减税20亿元,减少各类收费及基金1.6亿元,社保降费1.3亿元,统筹安排3400万元“三重一创”专项资金和1亿元产业扶持资金,有力支持了我市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及现代服务业发展;依托25亿元母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化运作设立20亿元的新材料基金、10亿元的陶铝新材料基金、2.5亿元的硅基新材料基金、1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等子基金,重点对相邦科技、陶铝新材料研究院等多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采取“政银担、税融通、过桥贷”等措施,累计续贷周转资金24亿元,新增政银担、税融通贷款21.6亿元和6.6亿元,市建投投放小微企业债5.8亿元、发放小额贷款4.8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二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巩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成果,拨付11亿元支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力促进了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三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安排和统筹财政性资金30多亿元,用于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其中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0亿元、标准化厂房建设和拟落地项目土地报批费5亿元、市本级PPP项目服务费5亿元等。四是持续加力污染防治。安排15.1亿元,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城市雨污分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民生福祉保障有力。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全市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6亿元,支持实施产业、教育、健康、资本收益扶贫等,实现3个村3200余人脱贫出列。同时,不断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精准高效。二是加大财政民生投入。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130.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2.2%。精心组织实施34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44.8亿元,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势头。三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6.4亿元,涉及16大类40多个项目,惠及农民42万户;统筹资金8亿元,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风险防控稳妥有效。一是加强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完善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约束,将到期债务本息足额列入预算,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举债。二是建立隐性债务管理机制。成立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隐性债务清理摸排工作,制定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有效化解存量、遏制增量。截至去年底全市政府债务14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4.1亿元、专项债务48.8亿元,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严控预算追加,预算调整事项从严控制;制定《淮北市本级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通报办法》,建立预警通报制度,切实抓好财政支出月度通报、季度约谈、年度指标清理收回制度等落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促进了财政资金及时安排使用并发挥作用。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8%;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亿元,年终结余收回2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对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组织对市直部门2017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及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对2017年新增债券、民生等29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涉及财政资金35.5亿元,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注重财政财务日常监管,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牵头组织省委巡视整改 “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查纠一批突出问题。
(六)财政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加强“四本”预算以及预算项目储备与中期财政规划的有效衔接。二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和细化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及时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加大预算公开评审力度,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对部门预算进行公开评审,公开评审29个项目和两个部门整体支出,涉及金额6.8亿元,审减率15%,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公开性。三是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项目储备机制,印发了《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储备库建设实施细则》,项目安排与预算执行考核、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推进。四是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政区合作发展利益分享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政区合作发展利益分享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调研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市县区财政收支分配关系。五是统筹推进其他改革事项。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省第三批县区国库电子化改革任务率先完成;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及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比例,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六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代表委员监督,积极落实预算执行、财政决算等法定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配合市人大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二、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为实施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推进淮北转型崛起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28.9亿元(地方收入72.9亿元,上划收入 56亿元;税收收入110亿元,非税收入18.9亿元),较年初预期超收12.2亿元,超预算11.3%,同比增长19.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159.2亿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4.3%。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9亿元,为预算的105.4%,同比增长2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9.3亿元,为预算的93.5%,同比增长10%。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225.8%,其中:土地出让金50亿元,债券转贷8.37亿元,其他基金1.9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5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5%,同比增长184.5%,其中:土地出让金43.7亿元,债券转贷支出8.37亿元,其他基金1.43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97亿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0.97亿元(另外争取“三供一业”中央补助资金2亿元,支出2亿元)。
(四)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3.5亿元,为预算的103.4%。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3.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6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90.3亿元,为预算的100.8%。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7.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3.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4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0.6亿元。
(五)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018年市本级应偿还到期债务17.1亿元(其中本金14.7亿元、利息2.4 亿元),通过申请省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12.5亿元,预算安排偿还本息4.6亿元,实现了应偿尽偿。
2018年,全市争取政府债券资金42.5亿元,其中,市本级25.2亿元,包括置换债券22亿元,新增债券3.2亿元。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当年到期债务和提前置换未到期债务,到年底我市政府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债券形式,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政府收费公路、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六)市开发区及煤化工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亿元,支出预计完成1.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债务余额3亿元。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3亿元,支出预计完成 0.6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收支规模持续扩大,园区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过去的一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积极向好,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财政增收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政收支矛盾仍较为突出,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预算刚性约束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任务仍十分艰巨,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面临较大困难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改进。
三、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特别是面临经济运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新形势、新变化,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19年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全国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认真落实“六稳”工作要求,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加快淮北转型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持。根据全市预算汇编及经济增长预期、财税体制改革及政策变化等情况,全市2019年财政收入预期增长8%以上。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完整、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注重绩效的原则,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现行体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39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7.9亿元(税收基数返还2.4亿元、体制补助3.3亿元、均衡转移支付6.7亿元和省提前下达资金15.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10亿元,减去转移性支出11.9亿元(上解上级3.5亿元,体制补助各区8.4亿元),市本级财力预计为6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5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60.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预期60亿元,其他基金收入预期0.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1.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支出预算60亿元,其他基金支出预算1.1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0335.3万元,支出安排206.2万元,其中,用于支持企业发展196.2万元,国资监管10万元,结余20129.1万元,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7.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4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7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4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0.8亿元。
(五)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预算
市本级应偿政府债务本息8.6亿元,其中,政府债券本金5.3亿元,拟通过预算安排2.3亿元直接偿债,通过省级代发再融资债券予以置换3亿元;债务利息和发行费用等3.3亿元列入年度预算。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费及政府公益项目建设融资还本资金全部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予以保障。
(六)市开发区及煤化工管委会预算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9亿元,支出预算2.1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 0.6亿元,支出预算1.1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注:省提前下达资金数额最终以省下发正式文件为准)。
四、2019年财政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好财政基础性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聚焦支持三大攻坚。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优化完善健康扶贫政策,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执行政府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全面落实违规举债问责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节能环保投入,着力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雨污分流、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大力提升保障能力。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创新非税收入征缴制度,严格落实征管情况通报制度,强化预期管理,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确保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把握国家战略侧重和政策导向,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强化协调配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确保财力总量稳定增长。完善财政支出运行机制,不断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规模,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支出保障能力。
(三)持续推进经济发展。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大力支持“三重一创”建设、“三基一技一大”主导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新业态和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政策,设立市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完善“4321”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多渠道筹资融资,支持“专精特新”等民营企业发展。持续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统筹使用上级新增债券,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集中财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及时兑现优惠政策,助推开发区和园区招大引强。支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实施省市民生工程,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推进健康淮北建设,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管养机制,提升实施绩效,加强资金监管,使民生工程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文体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注重加大财政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不断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与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资金绩效情况,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市人大和公众监督,着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着力解决部门资金长期闲置、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重点项目的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积极配合审计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水平。
(六)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拓展预算公开评审,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有效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深入推进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合理确定市与县区、园区之间的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市县区财政分配关系。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国资监管体系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快完成市属企业公司制改革,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配置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高效合理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配合市人大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建设,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法》执行检查相关准备工作,自觉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下依法加强财政管理。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名词解释及政策解读
2.淮北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附件1
名词解释与政策解读
1.财政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是各级政府实现政府职能的财力保证,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收费等)。从管理级次上,财政收入又分为地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划收入。
2.地方财政收入:是地方财力主要来源,主要包括税收地方分成部分和非税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相应地方财力增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地方财力增加。
3.地方财力:是指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地方财政收入和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4.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是政府为实现某项目标而举借的直接债务,并负有直接偿债责任。
5.政府性债务:是指包括政府债务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发展所举借的、且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及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政府性债务与政府债务为从属关系。
6.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指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限额的设定是根据地方年度实有可用于偿债的财力大小计算。可用于偿债的财力是根据地方可支配财力,减去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必要支出后的余额计算。
7.“四本”预算:是四大预算统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8.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9.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2.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即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13.“4321” 银政担风险补偿机制:是指政府财政部门、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三位一体的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机制。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一旦发生担保贷款代偿,由承办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承担40%,安徽省担保集团(含中央和省财政补偿专项资金)承担30%,银行承担20%,所在地方政府财政承担10%。
14.税融通: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纳税情况,向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将纳税记录作为企业信用,向金融机构贷款申请。开展“税融通”业务,一是有利于调动广大中小微企业依法纳税的积极性,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二是有利于引导信贷、担保资源流向业绩好、效益高、讲诚信的中小微企业;三是有利于推动银行业务创新,为银行拓展业务提供新的渠道和机遇。
15.过桥贷:是指中小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贷款,政府设立续贷过桥资金,为企业提供短期贷款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企业用银行新贷款归还政府续贷过桥资金短期贷款。我市的政府续贷过桥资金分别由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濉溪金盛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作。
16.“一卡通”:就是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是按照“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将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通过一个代发金融机构直接划转到农户个人特定账户的兑付方式,实现“一户(人)一卡(折)”,确保农民及时、安全、足额领取各项惠农补贴资金。
17.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四部分组成:一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二是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三是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四是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18.“三供一业”:是指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按照“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19.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从宏观层次来讲,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在现阶段它是指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在共同发展中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优势互补的一种经济格局。
20. “三重一创”专项引导资金: 是指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的专项引导资金。
21.“三基一技一大”:指“铝基、碳基、硅基,生物科技,大数据”。把“三基一技一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主攻方向,努力培育成为我市主导产业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
22.“六稳”:是指中央政治局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的会议上提出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稳”既明确了中国经济工作的重心所在,也突出当前经济形势的复杂性。
23.“三大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个方面的工作。
2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侧改革主要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要素。
附件2
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总收支计划安排
在2018年全市财政收入实现128.9亿元的基础上,预计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为139.2亿元,增长8%左右。具体分部门情况:市税务部门117.8亿元,省税务部门6亿元,财政部门21.4亿元,扣减省分享收入6亿元。根据可用财力情况,全市安排财政支出16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见表一)。
2019年全市财政收支测算表 |
|||||||
表一 |
单位:亿元 |
||||||
部门收入 |
2018年预期 |
2019年计划 |
|||||
完成数 |
同比(%) |
预期数 |
同比(%) |
||||
市税务部门 |
114.20 |
14.7% |
117.8 |
3.2% |
|||
省税务部门 |
4.40 |
557.0% |
6 |
36.4% |
|||
财政部门 |
15.9 |
48.0% |
21.4 |
34.6% |
|||
部门收入合计 |
134.50 |
21.2% |
145.2 |
8.0% |
|||
减省分享 |
-5.60 |
55.6% |
-6 |
7.1% |
|||
一、全市财政收入 |
128.9 |
19.8% |
139.2 |
8% |
|||
二、全市财政支出 |
159.2 |
4.30% |
166 |
4.1% |
|||
二、市本级预算编制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情况
①2019年,在全市财政收入完成预期139.2亿元的前提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6亿元,非税收入13亿元。
②转移性收入27.9亿元(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基数返还2.4亿元,体制补助3.3亿元及均衡转移支付6.7亿元,省提前下达资金15.5亿元)。
③转移性支出11.9亿元(上解上级3.5亿元,体制补助各区8.4亿元)。
④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
上述合计,形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财力65亿元,其中省提前下达15.5亿元中包括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直接列支,本级预算实际可用财力为53亿元(见表二)。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构成表
表二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8年预算 |
2018年预计 |
2019年预算 |
备注 |
一、收入 |
55.00 |
|||
(一)公共预算收入 |
37.00 |
39.00 |
39.00 |
|
1.本级税收 |
22.00 |
26.00 |
26.00 |
|
2.本级非税 |
15.00 |
13.00 |
13.00 |
|
(二)转移性收支 |
16.14 |
12.61 |
16.00 |
|
加:转移性收入 |
12.40 |
12.40 |
12.40 |
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基数返还2.36亿,体制补助3.29亿,均衡转移支付6.7亿元 |
加:省提前下达 |
14.96 |
63.60 |
15.50 |
含提前下达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9亿元 |
减:转移性支出 |
11.22 |
63.40 |
11.90 |
2019年上解上级3.5亿元,体制补助各区等8.4元 |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0.30 |
10.30 |
10.00 |
|
总计 |
63.44 |
59.3 |
65.00 |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见表三)
①人员基本情况
2019年市本级人员编制12553人,实有在职11900人、退休4670人、离休106人、退职5人,新补充工勤人员74人,合计财政供养人员16755人(其中,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发放,其他费用在部门预算安排)。
②基本支出安排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7.61亿元,其中列入部门13.21亿元,包括工资、社保缴费、随工资计提住房公积金、公务费定额、公车补贴等;政府统筹预留支出4.4亿元,用于政府综合考核一次性奖励和正常增人增资。
③项目支出安排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35.39亿元,其中列入部门预算21.9亿元,同比增加6.99亿元,主要为增加高铁运营补贴0.8亿元和PPP项目服务费5.49亿元,以及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及履行职能所需经费;政府统筹12.82亿元,同比减少4.72亿元(见表四),压减项目主要包括:支持皖北集团发展3亿元、产业引导基金1亿元、建投注资1亿元、债务还本付息1.4亿元等;分类专项0.67亿元,同比增加0.24亿元,主要是办公大楼维修、信息化建设、异地培训费纳入分类专项统筹管理。
④省提前下达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的2019年预算资金15.5亿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目前暂按12亿元预估列入支出预算,待收到具体数额后予以完善。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表
表三 单位:亿元
支出构成 |
2019年 |
增减 |
备 注 |
|
预算数 |
其中提前下达县区 |
|||
预算支出合计 |
65.00 |
0.58 |
1.56 |
|
一、基本支出 |
17.61 |
- |
-1.48 |
|
部门预算 |
13.21 |
-1.48 |
退休人员工资减少1.99亿元,人员工资增加0.15亿元,各种保险及补助增加0.3亿元。 |
|
政府统筹 |
4.40 |
0 |
预留增资及奖励。 |
|
二、项目支出 |
35.39 |
0.58 |
2.22 |
|
政府统筹 |
12.82 |
-4.72 |
压减主要包括:支持皖北集团发展3亿元、产业引导基金1亿元、建投注资1亿元、债务还本付息1.4亿元。 |
|
分类专项 |
0.67 |
0.24 |
办公楼维修、信息化建设、异地培训统筹管理。 |
|
部门预算 |
21.90 |
0.58 |
6.99 |
主要为增加PPP项目服务费5.49亿元,高铁运营0.8亿元等。 |
教科文事务 |
2.61 |
0.10 |
0.31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列入部门。 |
行政政法类 |
3.47 |
-0.71 |
||
农林水事务 |
1.23 |
-0.67 |
政府性投资2.2亿元未列入。本年新增淮北北调PPP项目服务费0.76亿元。 |
|
国土事务类 |
4.61 |
3.69 |
本年新增中湖治理PPP项目服务费3.55亿元。 |
|
社会保障类 |
3.04 |
0.57 |
0.59 |
主要为新增民生工程配套资金。 |
经建事务类 |
6.82 |
3.74 |
新增梧桐路PPP项目服务费1.18亿元,高铁运营补贴0.8亿元,购房契税补贴及奖励0.5亿元等。 |
|
企业发展类 |
0.12 |
0.04 |
||
三、省提前下达支出 |
12.00 |
0.82 |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统筹安排支出表
表四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安排 |
2019年 |
备 注 |
合计 |
172,210 |
||
一、 |
统筹项目支出小计 |
128,210 |
|
1 |
扶持产业发展资金 |
20,000 |
办〔2015〕12号;含工业、农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产业扶持及金融贷款及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乡村振兴等。 |
2 |
安全生产经费及工商“打传”“查无”应急专项经费 |
500 |
省综治委检查指标 |
3 |
出口增量奖、海关奖补 |
500 |
含出口增量奖、海关等 |
4 |
美丽乡村建设 |
6,040 |
|
5 |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
900 |
用于驻外招商机构、领导外出招商及招商考核奖励经费;共计1000万元,其中列入招商局部门项目100万元 |
6 |
重大项目谋划、前期费用及绩效评价 |
800 |
《关于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意见》淮发〔2010〕5号 |
7 |
重大食品安全应急专项 |
200 |
|
8 |
扶贫专项资金 |
18,030 |
2018年基数 |
9 |
民生工程扩面提标等配套资金 |
2,000 |
民生工程扩面提标预留资金(含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补助) |
10 |
政府债务化解及利息支出 |
38,200 |
归还本金2亿元,一般债券利息1.82亿元 |
11 |
税收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 |
1000 |
《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的通知》,按2018年执行数。 |
12 |
信访专项经费 |
100 |
信访救助及表彰经费 |
13 |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 |
21,000 |
食博会300万元、外事活动60万元; 见义勇为奖励、市长质量奖、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城市防洪排涝及农田水利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性配套、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城市节水资金等 |
14 |
政府性投资项目 |
14,940 |
统筹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 |
15 |
总预备费 |
4,000 |
|
二、 |
统筹基本支出小计 |
44,000 |
|
1 |
一次性工作奖励 |
40,000 |
|
2 |
增资及预留 |
4,000 |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见表五)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为61.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预期为60亿元(见表六);其他基金收入预期为1.1亿元,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45亿元、体彩福彩公益金上级转移支付0.25亿元、污水处理费0.3亿元,上年福彩结余0.1亿元
2.支出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61.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支出预算60亿元(见表六),用于政府性投资建设、支出开发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及化解隐性债务;其他基金支出1.1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福利等支出。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表五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收入 |
支出 |
结余 |
备注 |
|||||
总 计 |
610851.68 |
610851.68 |
- |
||||||
一、列入部门 |
9951.68 |
10851.68 |
-900 |
||||||
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 |
4,500.00 |
4,500.00 |
- |
市政道路改造及园林市场化养护等市政项目 |
|||||
体育彩票公益金 |
970.00 |
970.00 |
- |
体育场馆运行维护等体育项目支出 |
|||||
福利彩票公益金 |
1461.68 |
2361.68 |
-900 |
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300万元等社会救灾救济项目。 |
|||||
红十字事业 彩票公益金 |
20.00 |
20.00 |
- |
红十字会安排人道救助资金 |
|||||
污水处理费 |
3,000.00 |
3,000.00 |
- |
污水处理厂运行费 |
|||||
二、土地出让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 |
详细预算见表七 |
|||||
三、上年结余 |
900 |
||||||||
2019年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表 |
|||||||||
表六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土地出让金收入 |
600000 |
计提八项专项资金 |
36400 |
||||||
其中: 计提土地出让业务费 |
3500 |
||||||||
计提失地农民社保资金 |
18000 |
||||||||
计提收储资金 |
9900 |
||||||||
计提农发资金 |
5000 |
||||||||
计提保障房资金 |
|||||||||
计提水利建设资金 |
|||||||||
计提教育资金 |
|||||||||
计提交通资金 |
|||||||||
土储贷款和专项债券还本付息 |
75000 |
||||||||
区级分成 |
195000 |
||||||||
棚户区购买服务费 |
136800 |
||||||||
政府投资项目和园区建设 |
156800 |
||||||||
收入合计 |
600000 |
支出合计 |
600000 |
||||||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20335.26万元,支出安排20335.26万元,其中,用于支持企业发展196.2万元,国资监管10万元,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29.0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见表七)。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
|||||||
表七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主管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任务名称 |
预算数 |
备注 |
||
收入 |
支出 |
||||||
1 |
市国资局 |
淮北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利润上缴28% |
19942.86 |
|||
2 |
市国资局 |
安徽淮北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利润上缴28% |
30.8 |
15.4 |
收购相临通公司个人股份 |
|
3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供水公司 |
利润上缴28% |
123 |
61.5 |
徐楼水厂建设 |
|
4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国家粮食储备库 |
利润上缴28% |
83 |
41.5 |
国储库百善3栋仓库屋面防水工程 |
|
5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振淮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利润上缴28% |
75.6 |
37.8 |
建仓 |
|
8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粮食局军粮供应站 |
利润上缴28% |
14 |
7 |
建仓、购买设备、应急配送项目 |
|
10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粮油食品局直属库 |
利润上缴28% |
66 |
33 |
翻新仓库、设备购置 |
|
12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永宁交通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利润上缴28% |
亏损 |
|||
11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
利润上缴28% |
亏损 |
|||
12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利润上缴28% |
亏损 |
|||
14 |
市国资局 |
淮北市市政工程公司 |
利润上缴28% |
歇业 |
|||
15 |
市国资局 |
国资监管费用(市国资局) |
国有资产监管 |
10 |
|||
16 |
市国资局 |
其他 |
20129.1 |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稳基金 |
|||
合计 |
20335.26 |
20335.3 |
|||||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预算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编制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119号)文件精神单独编制,按规定程序上报国家部委批准后实施。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3.5亿元,支出预计完成90.3亿元。2019年收入预算为77.5亿元,支出预算为72.9亿元。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清算减少收支约23亿元(见表八)。
2019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表八 单位:亿元
项目 |
合计 |
企业养老 |
机关养老 |
居民养老 |
失业 |
职工医疗 |
居民医疗 |
工伤 |
生育 |
|
2018年预算 |
收入 |
100.2 |
34.0 |
32.6 |
4.2 |
1.6 |
13.3 |
11.2 |
2.5 |
0.8 |
支出 |
89.5 |
27.0 |
34.3 |
2.8 |
1.6 |
10.5 |
10.2 |
2.6 |
0.5 |
|
2018年执行 |
收入 |
103.5 |
34.8 |
33.7 |
4.5 |
1.7 |
14.6 |
11.3 |
1.9 |
1.0 |
支出 |
90.3 |
27.6 |
33.7 |
3.2 |
1.7 |
10.4 |
10.6 |
2.5 |
0.6 |
|
2019年预算 |
收入 |
77.5 |
30.1 |
10.5 |
4.8 |
1.4 |
15.4 |
12.5 |
1.7 |
1.1 |
支出 |
72.9 |
30.6 |
10.8 |
3.3 |
1.4 |
11.4 |
11.9 |
2.7 |
0.8 |
|
结余 |
133.6 |
84.4 |
3.3 |
9.4 |
5.5 |
22.0 |
7.7 |
0.3 |
1.0 |
(五)市经济开发区和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预算
1.市经济开发区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淮北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9200万元,同比增长28%;调入资金850万元,转移性收入110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21000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00万元。具体如下:基本支出880万元,项目支出20100万元,重点用于园区建设4800万元、支出中小企业发展88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2800万元、行政运转及日常事务3700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2019年市开发区土地出让计划,拟出让土地2000亩,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为4.4亿元。按照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市开发区实际,安排支出4.4亿元,其中入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支出3.4亿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报批资金3400万元,计提失地农民社保、农田水利基金、土地收储及开发资金等支出6600万元。
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市开发区承担国资监管职责的企业,共4户企业,其中盈利1户,亏损3户。初步测算,2019年收入预算2万元,支出安排2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2019年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6100万元,同比增长21.5%;调入资金2500万元,转移性收入240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11000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2019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0万元。具体如下:基本支出370万元,项目支出10600万元,重点用于园区建设5300万元、支出中小企业发展3400万元、行政运转及日常事务1900万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预算
市本级应偿政府债务本息8.6亿元,其中,政府债券本金5.3亿元,拟通过预算安排2.3亿元直接偿债,通过省级代发再融资债券予以置换3亿元;债务利息和发行费用等3.3亿元列入年度预算。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费及政府公益项目建设融资还本资金全部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予以保障。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 日印 |